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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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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长:方美花 电话:3080771 |
副处长:姚文湧 电话:308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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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2.负责局机关科级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选拔、交流、奖惩等工作;
3.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4.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派遣工作;
7.负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8.负责中外教育交流、教师互派和外国专家任教资格学校的申报工作;
9.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市直属学校(单位)编制审核和党员干部年报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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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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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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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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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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