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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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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衢州市教育局计财处
发布时间:2008-5-22 16:4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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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提供助学贷款。 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主要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 2.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类资助。 (1) 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2) 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1)、(2)类学生统称困难生。全省平均困难生资助面维持在在校生的10%。 (3) 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学生,一、二年级给与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校和生活费用。 (二) 省政府奖学金 1.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并向就读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 2. 奖励标准: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3. 奖励面:各市、县(市、区)受奖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5%。 (三) 农业种养技术类免学费 就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籍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 (四) 校内奖学金及校内学费减免等 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并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五) 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中等职业三年级学生第三年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来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六) “绿色通道” 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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